关于做好企业职称评审历史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广运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做好职称评审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12号)要求,为扎实推进职称评审数据归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数据收集范围
2021年及以前,经四川省水利厅评审通过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含在职、非在职)。
二、归集内容
按要求填写《xx年度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一览表》,报电子档。
(一)填表注意事项
1.行政区域、证件类型、性别、职称系列、职称级别、职称名称在单元格下拉列表中选择,“本地评审专业名称”填写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行政区域、评审专业名称、评审活动是否设置评审专业,须分别固定填写为:四川省、其他、是),“证书编号”为非必填项;
2.“评审时间”填评审委员会召开时间,也就是职称文件中资格起算时间;“批准时间”填职称文件落款时间;
3.“职称文件文号”高级职称须填写人社厅印发的文件号,中级职称填写水利厅印发的文件号,填写时使用规范的六角括号“〔〕”;
4.不同年份评审的人员,需要按年份分表格统计;
5.中、高级职称表格分开填写;
6.所有日期在填写时不要加符号(如:20180420)。
(二)报送要求
1.报表时,请以企业为单位汇总后报送。务必分年度、分职级分别列表填报,表格以职级+文件年份命名,汇总文件夹以企业名称命名。
2.表格中人员姓名须与职称文件一致,总人数必须相符。去世可不统计信息,但需在备注栏注明。
3.报送电子表格时,需将相应人员职称证书和评审通过红头文件一并提供(单独打包发送)。
三、时间节点
(一)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数据归集上报;
(二)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中级职称数据归集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数据归集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填报数据务必真实准确,相关信息务必齐全,凡存在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其他事项
(一)电子材料报送邮箱:540939631@qq.com
(二)联系人:郭子诚 028-85292992
王 琅 028-85039712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