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研究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决定,执行人才中心的各项决策决定。负责水利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规划研究和政策调研工作。
2.负责行政事务管理,抓好政务督办和单位绩效考核,当好参谋助手。承办后勤、宣传、保密、信访、安全及消防、车辆管理等工作。做好文件的组稿、审核、印发,收、传、保和日常运行管理。
3.负责财务工作,抓好编制年度财经计划及预、决算方案;做好报帐、记帐、算帐、对帐等会计管理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负责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业务往来收支结算工作;承担工会经费、党费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认真执行党内制度,负责上级和支部大会、支委会的决定决议事项落实,组织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抓好意识形态和纪检工作,抓好“三会一课”及职工政治学习,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保管支部公章。
5.负责工会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工会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组织职工参与单位民主管理,参与单位各项制度的制定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做好女职工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6.负责单位网站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才一室工作职责
1.承担人才考试测评,根据上级安排,认真执行水利行业有关人员资格考核考试制度、标准与规范,组织实施考核考试和考务管理工作。
2.承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新证申请、证书变更、证书延续和证书注销等日常工作。
3.承办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人才考试测评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4.承担审监处、建设处等处室水利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相关事务性的支撑工作。
5.负责人才考试测评理论与实践、技术与方法等研究,做好人才考试测评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6.承办水利行业部分专题教育线上培训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才二室工作职责
1.承办水利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规划研究和起草工作,承担培训计划及有关政策、办法的调研及拟定工作。
2.承担水利干部人事统计、机构编制统计、厅机关及人才中心工资统计、水利人才信息系统和人才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3.组织干部人才培训计划实施工作;承担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4.承担水利行业工勤技能资格评审、技能人才评选和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5.承担技能鉴定、职称评审、人才供求信息和咨询等服务。
6.承担水利系统表彰表扬、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社团管理等为厅人事处提供的支撑工作。
7.开展人才培训、人才供求信息和咨询等服务。
8.负责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办理工作人员工资管理、社会保险及福利管理;招聘、考核、考勤等人事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档案一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
2.承办水利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人事代理和档案代理等服务工作。
3.承担档案转接、整理、保管、利用、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
4.承担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5.承担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厅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6.承担人事处人事档案管理等支撑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档案二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
2.承办水利厅机关文书档案日常工作,负责实体档案和数字化档案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3.承担档案转接、整理、保管、利用、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
4.承担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5.承担文书档案审核与鉴定、移交进馆和销毁工作。
6.承担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组织验收等工作。
7.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监督、指导、验收等工作。
8.承担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档案的接收、保管工作。
9.承担厅办公室文书档案、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等支撑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川省水利人才资源开发与档案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双元街99号
安管人员政策咨询:028-85061735 培训咨询:028-6110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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