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
(一)综合事务部任务分工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决定,执行人才中心的各项决策决定,协助领导对人才中心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负责综合事务管理,抓好政务督办和单位绩效考核,当好参谋助手。承办后勤、会议、保密、信访、安全、消防、车辆管理等工作。做好文件的组稿、审核、印发,收、传、保和日常运行管理。
3.负责财务工作,抓好编制年度财经计划及预、决算方案;做好报账、记账、算账、对账等会计管理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负责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业务往来收支结算工作;承担党费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党支部日常事务工作,认真执行党内制度,负责上级和支部大会、支委会的决定决议事项落实,组织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抓好“三会一课”及职工政治学习,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保管支部公章。
5.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指导做好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6.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7.负责单位宣传工作,做好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四川水利人才信息平台等平台及账号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8.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才服务部任务分工
1.承办水利行业线上培训相关工作。
2.承担水利行业职业资格管理与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
3.承担人才考试测评,根据上级安排,认真执行水利行业有关人员资格考核考试制度、标准与规范,组织实施考核考试和考务管理工作。
4.承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新证申请、证书变更、证书延续和证书注销等日常工作。
5.承办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人才考试测评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6.负责人才考试测评理论与实践、技术与方法等研究,做好人才考试测评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人才部任务分工
人事人才部分配工作岗位6个,设负责人(部长)岗位1个,协管负责人(副部长)岗位1个,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承办水利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规划研究和起草工作,承担培训计划及有关政策、办法的调研及拟定工作。
2.承担水利干部人事统计、机构编制统计、厅机关及人才中心工资统计、水利人才信息系统和人才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3.组织干部人才培训计划实施工作,承担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四川水利人才基地相关工作。
4.承担水利行业工勤技能资格评审、技能人才评选和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5.承担技能鉴定、职称评审、人才供求信息和咨询等服务,开展人事代理工作。
6.负责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办理工作人员岗位聘用、人事档案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及福利管理、招聘、考核、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
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干部档案部任务分工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建立、接收、保管、转递、安全、保密,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
3.承担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4.承担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厅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5.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水利档案部任务分工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承担厅机关文书档案整理、保管、利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四川水利行业相关档案制度的制定运用,对厅系统直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指导。
3.推进水利档案数字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4.承担水利档案审核与鉴定、移交进馆和销毁工作。
5.承担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组织验收等工作。
6.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川省水利人才资源开发与档案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双元街99号
安管人员政策咨询:028-85061735 培训咨询:028-6110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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